开庭的日子到了。沉牧之穿上律师袍,对着酒店房间里那面窄小的镜子整理领带。镜子里的自己眼窝深陷,胡茬青灰,象一盏快没油的灯,灯芯还亮着,但油已经见底了。他想起秦墨——在那间地下室里,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也在等。等这盏灯亮起来,等那扇门打开,等他把这条裂缝撕到足够大,大到能把那堵墙推倒。
法院在市中心,一栋灰白色的建筑,门口立着几根罗马柱。沉牧之到的时候,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记者、旁听群众、苏景明案被害者的家属,举着牌子,牌子上印着死者的照片和“严惩凶手”四个大字。他没有看那些人,穿过人群,走进大厅。走廊里的灯全亮了,惨白的光铺在地上,把他的影子压得很扁。他找到第一法庭,推开门,走进去。
旁听席坐满了人。苏景辰没有来,他的座位空着。光头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面无表情,象一尊蜡像。他的目光从沉牧之进门的那一刻就钉在他身上,一直钉到他坐下。沉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放在桌上,笔记本打开,钢笔摆在旁边。苏景明被法警带进来,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号服。他的头发比上次见面时长了一些,刘海遮住半边额头。他走到被告席,坐下来,没有看旁听席,没有看沉牧之,看着桌面。
法官走进来,全体起立。法槌敲了一下。
“现在开庭。”
法官姓周,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银框眼镜。他翻开卷宗,核对了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刘检察官站起来,走到公诉席前,翻开文档夹。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被告人苏景明,于案发当晚在某会所包间内,持刀捅刺被害人王建国胸腹部一刀,致其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监控录像记录了被告人进入包间的时间,凶器上检出被告人的指纹,多名证人证实被告人与被害人案发前曾发生激烈争吵。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苏景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无任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请求法庭依法严惩。”
他坐下了。旁听席上有人低声哭泣,法警敲了一下桌子,声音压下去了。
沉牧之站起来,走到辩护席前。他没有看稿子,他的目光扫过审判席,扫过陪审团,扫过旁听席最后一排那双从进门就钉在他身上的眼睛。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公诉人说证据确凿。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这恰恰说明被告人是持刀者,但持刀不等于杀人。案发当晚,被害人与被告人在包间内发生激烈争吵,被害人先动手,从桌上拿起刀冲向被告人。被告人夺刀自卫,在混乱中刀捅入了被害人的腹部。这是正当防卫。公诉人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凶器上为什么没有被害人的指纹?”
法庭安静了。那根针落地的声音,在所有人的沉默里弹了好几下,弹到每个人耳膜上,嗡嗡地响。
刘检察官站起来。“审判长,凶器上未检出被害人指纹,有多种可能原因。被害人可能戴了手套,指纹可能被被告人擦掉,或者在鉴定过程中被破坏。公诉人认为,这一细节不影响对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
沉牧之没有等他坐下。“公诉人说有多种可能,但没有一种可能是‘被害人根本没有握过刀’。如果被害人没有握过刀,他怎么夺刀?他夺的是空气吗?”
刘检察官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辩护人,你这是推测。”
“公诉人也在推测。你说被害人可能戴了手套,证据呢?你说指纹可能被擦掉,证据呢?你说鉴定过程可能出问题,证据呢?你有证据吗?”
刘检察官没有回答。沉牧之等了几秒,转过身,看着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说证据确凿。凶器上没有被害人的指纹,这是确凿的证据,不是推测。这个证据告诉我们一个事实——被害人根本没有握过那把刀。他没有握过刀,他怎么先动手?怎么夺刀?怎么自卫?苏景明说他先动手,他在说谎。但苏景明可以说谎,证据不会说谎。”
他坐下了。
周法官看着刘检察官。“公诉人,你可以继续发问。”
刘检察官站起来,翻开文档夹。“审判长,公诉人请求传唤第一位证人——现场勘查的法医。”
法医被带进来,四十多岁,戴着眼镜,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双手放在桌面上。周法官告知他作证义务,他点了点头。
刘检察官走到他面前。“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案发现场的勘查情况。”
法医翻开面前的笔记本。“案发当晚,我接到通知,赶到现场。被害人倒在包间地上,腹部有刀伤,地上有大量血迹。被告人在现场,身上有喷溅状血迹。凶器在桌上,是一把单刃匕首,刀身长约十二厘米。”
“凶器上检出谁的指纹?”
“被告人苏景明的指纹,三枚,位于刀柄前部、中部及后部。刀身其他位置未检出可识别的指纹。”
“刀柄上有没有检出被害人的指纹?”
“没有。”
刘检察官点了点头,转向陪审团。“没有检出被害人的指纹,不等于被害人没有握过刀。鉴定过程有它的局限性。我没有问题了。”
沉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刘法医,你说刀柄上没有检出被害人的指纹。请问,鉴定的时候,你发现了什么?”
法医翻开鉴定报告。“在刀柄表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属于被害人的指纹。”
“是被害人的指纹不存在,还是存在但提取不到?”
“没有发现,就是没有。”
“如果被害人握过刀柄,会不会留下指纹?”
“理论上会。”
“实际上呢?”
法医沉默了一下。“如果有,我们应该能提取到。”
沉牧之点了点头。“所以,被害人没有握过这把刀。对吗?”
法医低下头。“可以这么认为。”
沉牧之转向陪审团。“刘法医说,被害人没有握过这把刀。苏景明说被害人先动手,从桌上拿起刀。如果他没有握过刀,他怎么拿?他用手心吸起来的吗?”
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笑了一声,法警敲了一下桌子,笑声被压下去了。
沉牧之回到辩护席。刘检察官没有再看沉牧之,周法官看了看时间,敲了一下法槌。
“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公诉人,下午传哪位证人?”
“传证人陈国栋。”
沉牧之的手指在笔记本上停了一下。老陈。苏景明让他处理凶器的那个老陈。
周法官宣布休庭。沉牧之站起来,收拾卷宗。苏景明被法警带走,路过他身边时停了一下。
“沉律师,今天你说的那些,能把我说成无罪吗?”
沉牧之看着他。“不能。但能让检方赢不了。”
苏景明被带走了。沉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光头从旁听席最后一排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沉律师,苏先生说,你今天做得很好。”
沉牧之没有看他。“替我谢谢他。”
“苏先生还说,案子赢了,秦警官就能回去。案子赢不了,秦警官就不用回去了。”
光头走了。沉牧之站在走廊里,走廊尽头的窗户开着,风灌进来,热的。他想起秦墨在那间地下室里,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他听到了。他听到了老陈的名字——苏景明让他处理凶器的人,他会把刀扔进河里的那段说清楚。他说清楚了,检方的证据链就断了。他要把老陈从那间堆满方便面桶、烟灰缸、揉成团纸巾的出租屋里拽出来,拽到证人席上,拽到那盏比地下室的日光灯管更亮、更刺眼、更让人无处可躲的法庭灯光下。他不会让他再躲了。他躲了那么多年,该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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