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庭审,旁听席比昨天更满。赵小曼的母亲还是坐在第一排,手帕换了一块,新的,白的,攥在手心里还没湿过。孙强没来,他的座位空着。周志强的律师换了位置,从最后一排挪到了第三排靠走道,能更清楚地看到李明。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陈旭被带进来时脚步比昨天更沉。他看到赵小曼母亲的背影,停了一瞬,又低下头。李明被法警带到证人席,坐下来时没看任何人。
公诉人先补充询问。
“李明,你昨天说,周志强说过‘那地方该清干净了’。他原话是什么?”
“就是‘那地方该清干净了’。”
“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你们在哪里?还有谁在场?”
李明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在他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他说‘孙梅那边不用再打了’。我说‘那她会不会乱说’。他说‘那地方该清干净了’。”
“他说‘那地方’指的是哪里?”
“孙梅、张国栋他们。”
“他说‘清干净’是什么意思?”
李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就是,让他们别开口了。”
公诉人不问“让他们别开口了”是什么意思。她也不需要李明解释周志强说的“清干净”等于“灭口”。她想让李明在陪审团面前自己说出那三个字背后的含义。
公诉人坐下了。沉牧之站起来,走到李明面前,距离比昨天更近。
“李明,你刚才说,周志强说‘那地方该清干净了’。你理解的意思是‘让他们别开口了’。他原话里有‘杀’这个字吗?”
“没有。”
“有‘弄死’吗?”
“没有。”
“有‘灭口’吗?”
“没有。”
沉牧之停了一下。他让李明在陪审团面前把“清干净”剥离出暴力语境,还原成一个清洁工的日常工作用语。但他不是为了洗白周志强,他要让陪审团看到那三个字和“处理掉”之间隔着的距离不是物理距离,是语言距离。语言距离比物理距离更难跨越。
沉牧之转向审判席。
“审判长,辩护人申请对‘清干净’一词进行语义鉴定。结合说话人的身份、语境、对话背景,以及该词在同类案件中的司法先例,向法庭和陪审团解释,这三个字在商人周志强嘴里和在清洁工嘴里含义是否相同。”
公诉人站起来。“审判长,辩护人申请语义鉴定,无非是想把本案的关注点从被告人陈旭身上转移到案外第三人周志强身上。但本案的被告人不是周志强,是陈旭。这四个人是陈旭杀的,不是周志强杀的。请法庭驳回辩护人的申请。”
审判长没有马上裁决,翻开卷宗,问公诉人和辩护人各自有无先例可以援引。
沉牧之从文档袋里抽出一份材料,法警接过去呈给审判长。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指导案例第47号。被告人张三指使其下属‘处理掉’被害人,下属将被害人杀害。法庭经审理认定,‘处理掉’一词在日常用语中虽有歧义,但在该案的具体语境中,结合说话人的身份和双方既往的行为模式,应当理解为杀害。本案中的‘清干净’,语义上与‘处理掉’高度近似。”
公诉人也从文档夹里抽出一份材料。“辩护人引用的指导案例第47号,与本案不具有可比性。该案中,说话人‘处理掉’的直接对象是人。本案中,周志强说的‘那地方’指的是拆迁现场,‘清干净’在该语境中应当理解为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土地。不是杀人。”
审判长摘下眼镜,擦了一下镜片。
“语义鉴定的申请,本庭休庭后再议。现在继续庭审。辩护人,你可以继续发问。”
沉牧之转回身,看着李明。
“李明,周志强说‘孙梅那边不用再打了’。这是哪一年的事?”
“今年一月。”
“孙梅今年三月死了。她死之前,周志强有没有跟你提过她?”
“没有。”
“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周志强跟你提过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他说的‘那地方该清干净了’指的是他们四个?”
李明沉默了好一阵才开口。
“我猜的。”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法槌敲了一下。
“不是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他们。因为孙梅钱停了,其他人也没活干了。他不想再养他们了。他们知道的太多了,他怕他们说出去。”
“他怕他们说什么?”
“说赵小曼的事。”
“赵小曼的事,是他们做的。周志强知道。他不说,但我知道他知道。他从来没问过。他不问,就是知道。”
沉牧之停了一下。“李明,你说周志强从来没问过赵小曼的事。那他怎么知道赵小曼的事处理好了?”
李明低下头,法庭里没有声音。
“张国栋跟他说的。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说的,但张国栋从河边回来,打了个电话。我听到他说‘周总,没事了’。”
沉牧之翻了一下笔记本。“李明,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李明摇头。沉牧之回到辩护席。
公诉人站起来,走到李明面前。
“李明,张国栋打电话的时候,你说你听到他说‘周总,没事了’。周志强在电话那头说什么了?”
“没听到。他只说了‘好’。”
“没说‘清干净’?”
“没有。”
“没说‘处理掉’?”
“没有。”
“他只说了一个字‘好’。”
“是。”
公诉人看着陪审团。“一个字。好。这个字也需要语义鉴定吗?周志强说‘好’,意思是‘我知道了’。不意味着他指使杀人。一个‘好’字不能判任何人的罪。”
她坐下了。沉牧之没有再站起来,李明被法警带下证人席,走过旁听席时,周志强的律师看着他,表情平淡。
审判长宣布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继续。
走廊里,秦墨递给沉牧之一杯咖啡。
“语义鉴定,法官会批吗?”
“会。指导案例在那里,他不能无视。但他会拖,拖到庭审结束,拖到陪审团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沉牧之喝了一口咖啡,苦的。周志强的一个‘好’字不能定罪。“清干净”在语义鉴定里可能会被解释为“清理建筑垃圾”,不是杀人灭口。李明猜的,不是周志强说的。周志强的律师坐在旁听席第三排,从头到尾没动过笔记本。用不着记,李明今天没说出任何新鲜事。他说周志强说“好”,张国栋说“周总,没事了”,他没说周志强说“杀”,也没说周志强说“灭口”。
秦墨把空杯投进垃圾桶。“下午传谁?”
“赵志远。”
下午,赵志远被法警带到证人席。他比昨天更瘦,眼窝更深。
沉牧之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赵志远,陈旭的地址是你给的?”
“是。”
“几个?”
“四个。”
“分几次给的?”
“两次。”
“你知道陈旭要干什么?”
赵志远沉默了很久。日光灯嗡嗡响。赵小曼的母亲在第一排攥紧了手帕。
“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他没说,但我知道。”
“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报警?”
赵志远没回答。他的手攥着桌沿,指节泛白。
“赵志远,你恨那四个人吗?”
赵志远抬起头,眼框红了。
“恨。”
“你恨陈旭吗?”
“……不恨。他是我妹夫。”
“他帮你妹妹报了仇。你帮他扛了这一截。你扛不动了,你才坐在这里。”
旁听席上赵小曼的母亲用手帕捂着嘴。赵志远没看母亲,没看陈旭,低着头。
“赵志远,你给陈旭地址的时候,你说了一句话。‘哥只能帮你到这了’。”
赵志远抬起头,眼泪流下来了。
“是。”
“你知道,你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赵志远的嘴唇张开又合上。
“我是他哥。我妹妹死了,我查了两年,我查到那四个人在哪。我不敢动手。我把地址给他,我知道他会动手。我说‘哥只能帮你到这了’。”
沉牧之停了一下。他让赵志远在法庭上自己说出那句话说出了口,亲口承认自己把地址交给陈旭的时候,已经预见到他会杀人。他不是递刀的人,他是点了火把那个人的手。火把递给陈旭,他知道他接下来会点燃什么。
沉牧之转向审判席。
“审判长,辩护人询问完毕。”
公诉人站起来,走到赵志远面前。
“赵志远,你给陈旭地址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他会杀人?”
赵志远没说话。
“你刚才说‘知道’。你说‘我把地址给他,我知道他会动手’。这是你的原话。”
赵志远没反驳。
“你恨那四个人。你想让他们死。你自己不敢动手,你让陈旭动手。你不是递刀的人。你是指着那把刀的人。”
赵志远没回答。
“赵志远,你有没有想过,你妹妹赵小曼如果还活着,她愿不愿意看到陈旭为了她杀人?”
赵志远的身子猛地一僵,眼泪顺着脸颊淌下去。他没擦,任由它们滴在桌面上。
“不知道。”
公诉人没有追问。她不需要赵志远回答。陪审团已经听到了赵志远自己说“知道他杀过人”。他亲口把那张纸换成灰烬,堆在妹妹的遗象前。
旁听席上赵小曼的母亲站起来,旁边的年轻女人拉住她。法警走过去,她又坐下了。手帕湿透了,攥在手里象一团揉皱的纸。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退庭。”
陈旭被法警带走的时侯回头看了赵志远一眼。赵志远的眼泪还没干。两个人隔着几步远的距离,眼神在空气中碰了一下。没说话。法警推了一下陈旭的骼膊,他转过身,走进侧门。赵志远低着头,被另一个法警带走了。
旁听席上的人陆续离开。沉牧之坐在辩护席上没动,秦墨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赵志远今天说了实话。他知道陈旭会杀人,还是把地址给了他。他是他妹夫,他是他哥。他帮了他,也毁了他。他恨那四个人,也恨自己。他坐在证人席上像坐在被告席上。他给自己的判的刑,比法官判的重。”
秦墨翻开笔记本写下几行字:赵志远——自认预见杀人,构成帮助犯。
沉牧之站起来,收拾好文档袋。
“李明是传话的,赵志远是递刀的,陈旭是动手的。周志强坐在办公室里,连话都不用传,刀也不用递,手也不用动。他的手指轻轻点了点桌面,李明就去传话,赵志远就去递刀,陈旭就去动手。赵小曼家的房子拆了,项目动了。周志强赚了几个亿。他不需要说杀。”
秦墨合上笔记本,装进口袋。
沉牧之走到门口。走廊里的灯已经亮了,惨白的光铺了一地。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荡得很远,象有人在远处跟着他走,又象只有他一个人。案子的铁轨铺到现在,架桥打桩钻隧道,终于快进站了。站台上的灯亮着,看不清站牌上写的是哪一站,但他知道车停的那天,该落车的人都会下。有的走进阳光里,有的走进没有光的走廊。
他没回头,也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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